非机械制冷式冷藏车的液化气系统应该满足这

近年来,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速冻、深冻需求越来越大,利用液氮等液化气体作为制冷介质的非机械制冷冷藏车逐渐获得了市场的认可。此外,新能源汽车受续驶里程影响,也开始考虑采用其他制冷方式取代机械制冷机组以获得更高的续驶里程。由此,非机械制冷冷藏车的运用越来越多。

所以,在最新编制的GB中增加了非机械制冷冷藏车的分类。相较于传统形式的冷藏车,非机械制冷式冷藏车的液化系统是其显著的特点。小编通过查阅相关的文献,整理了非机械制冷式冷藏车的液化气系统的相关技术要求来供大家参考:

(1)氧气监测

车厢内应配备氧气含量监测系统,该系统应至少包含两个测量点,当任意一点氧气含量小于19.5%,且车门打开时,应能通过一个明显的信号装置(例如:声或光信号)对操作人员进行提示。

GB-第5.3.2条规定,在已确定为缺氧作业环境的作业场所,必须采取充分的通风换气措施,使该环境空气中氧含量在作业过程中始终保持在0.以上。当冷藏车采用液氮制冷时,为保障车厢内部的制冷效果,会在车厢内部喷洒大量的液氮,导致车厢内部氧气含量降低。因此,为保障运输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规定车厢内应配备氧气含量监测系统,该系统应至少包含两个测量点,当任意一点氧气含量小于19.5%,且车门打开时,应能通过一个明显的信号装置(例如:声或光信号)对操作人员进行提示。

(2)警告标志

参照ADR第5.5.3条的相关要求,为提醒工作人员有窒息风险,规定应在车厢门的外部易见部位应喷涂或粘贴明显的警示标记(如图),标记为长方形,最小的尺寸为mm(宽)×mm(高),“警告”二字应为红色或白色,高度最小为25mm。

(3)液氮存储容器

据调研,目前我国关于液氮存储容器的标准有GB/T《自增压式液氮容器》和GB《焊接绝热气瓶》,GB/T适用于储运介质为液氮,工作压力小于0.1MPa,有效容积为50L~L,且采用高真空多层绝热的自增压容器的设计制造。不适用于带压贮存液氮,不适用贮存液氧等其他低温液体。GB适用于在正常环境温度(一40℃~60℃)下使用,贮存介质为液氧、液氮、液氩、二氧化碳和氧化亚氮低温液体,设计温度不低于一℃,公称容积为10L~L,工作压力为0.2MPa~3.5MPa可重复充装的立式气瓶。

据调研,冷藏车正常制冷工作时,液氮制冷装置的工作压力为0.05MPa。因此,两种气瓶均可满足液氮制冷系统的正常、安全使用。基于此,为不限制技术发展,提出用于存储液氮的液氮存储容器应符合GB/T或GB的规定。同时,为保证安全,参照ADR要求,规定单个容器的容量不应超过L。

(4)液氮制冷系统安装后要求

参照GB《燃气汽车专用装置的安装要求》对液氮制冷系统安装后的性能进行了规定,提高车辆运行过程中的安全性。

(5)液氮制冷系统的加装

为了提高非机械制冷冷藏车的易用性,方便液氮的加注,保障运输过程中货物的安全,参照《易腐食物国际运输及其特种运输设备协议》对装备有制冷源盛放容器的非机械制冷冷藏车的要求,规定液氮制冷系统应能从隔热厢体外部完成制冷源的添加,添加口应安装在有适当防护和易于操作的位置。同时为提高加注接口的互换性,参照GB/T-《汽车用液化天然气加注装置》标准,规定液氮制冷系统的加液口应符合GB/T-第4.1条的要求。

(6)互锁机制

规定当液氮制冷系统的供液阀打开时,车厢门应不可开启或车厢门打开时可自动关闭液化气体制冷系统的供液阀。由此避免,工作人员在进行装卸作业时,车厢内部温度过高带来安全风险。

(7)气压(量)显示装置

为方便驾驶人员实时了解制冷源剩余量,以便及时进行补充,参照GB《燃气汽车专用装置的安装要求》规定液氮制冷系统应设置显示气压(量)显示装置。压力表应安装在易于观察、防震和避免损坏的位置,确保安装牢固;压力表不应安装在驾驶室内;当安装在裸露位置时,应加装压力表防护罩。气量显示器应安装在驾驶室内驾驶员易于观察的位置。

(8)安全阀

为防止液氮系统压力超过工作压力时带来安全风险,规定液氮制冷系统应设置应设计安全阀,当液氮存储容器和管路中的压力超过系统最高工作压力时,能自动泄压。

(9)截止阀

借鉴GB《燃气汽车专用装置的安装要求》的相关规定,为方便操作人员在发生紧急情况时,及时切断氮气供给,降低安全危害,规定液氮制冷系统应设置手动截止阀,手动截止阀应安装在易于操作的位置,同时为保证驾驶员的安全,规定阀体不得直接安装在驾驶室内。

(10)低温管路保护

为防止工作人员在作业时不小心接触到低温管路,产生冷冻伤害,规定低温管路外应设置防护装置。

(11)液氮存储容器安装要求

借鉴GB《燃气汽车专用装置的安装要求》的相关规定,对液氮存储容器在车辆上的安装和固定提出规定,保证车辆运行过程中,液氮制冷系统的安全可靠。

(12)降温性能

按照标准第四章分类中增加内容,参照《易腐食物国际运输及其特种运输设备协议》,对非机械制冷冷藏车、机械制冷及加热冷藏车及多温制冷冷藏车的降温性能提出了要求。

(13)加热性能

按照标准第四章分类中增加内容,参照《易腐食物国际运输及其特种运输设备协议》,对机械制冷及加热冷藏车的加热性能提出了要求。

(14)保温性能

本次修订参照《易腐食物国际运输及其特种运输设备协议》,将保温试验时长由GB-标准的4h延长至12h。因GB-标准起草时,起草组结合当时我国冷藏车产品的技术现状,从试验周期、成本方面考虑,将试验时间定为4h。但为保障冷藏车在运输车过程中冷藏性能的持续可靠,国际标准《易腐食物国际运输及其特种运输设备协议》要求保温时长应不小于12h。经咨询国际标准起草组成员单位,12h的市场是结合冷藏车的使用实际以及制冷装置的工作特点提出,是更为科学合理的。且近年来随着我国冷藏车生产工艺的进步、技术水平的提升和实验设施的完善,整体情况相对原标准起草时已大为改善。因此,从保证食品和生物制品运输安全的角度考虑,本次修订提高了保温试验的要求,与国际通用标准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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